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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08-1-16 1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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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澳大利亚
本人通过正式渠道了解到广州网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所有股权,因丁三石,上了岁数身体欠佳,他本人再三考虑了很长时间最终决定离开网易。
本人2008年元月2号至2008年元月12号十天的时间进行了5次价格谈判,最终以RMB 234578800元
于2008年1月15号当天去丁三石本人所在地进行当面交易。在双方律师陪同下开设了记者招待会,签定了丁三石所有股权转让给本人,本人现拥有广州网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合法商业权利。
第三方见证人:护进套. 小白. 吻家包
纯属YY...谢谢...如有不良反映....请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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