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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3-6-18 12: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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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其实我并不介意非法牟利这个罪名,我介意的是它是个莫须有的罪名,它不是靠确实的证据去判断,而是靠网易的工作人员去判断,你要知道人都是有偏向性的,何况是网易自己的工作人员?
如你所说,国家允许你牟利,但是不允许你非法牟利。但是你有没想过?国家是有法律的,然后才会有非法这个词。法律是明确的,但是网易的条款是模糊的,完全是靠网易自己的工作人员是判定,他说你是你就是!
我害怕的是,网易今天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这些赚钱的人抓了,明天会不会以另外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把我们这些不投钱的人也给抓进去? 重点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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