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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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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0 08:0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天津
本帖最后由 红尘多败笔。 于 2012-8-17 13:58 编辑

那些认为不还而觉得理直气壮的人,我真想奏你们
这就像现实中乘客手机掉出租车了,因为乘客找不到司机了,而司机不还也没人会怎么他!但是司机就是不对,他应该感到不安,因为东西就是别人的!
而泡泡事件,89哥就是那个司机,泡泡主人就是不小心丢失,  89哥敢不还是因为“游戏上程序规则”因此不还也没人会怎么他!
“你们所谓的游戏规则就相当于现实中捡到别人东西别人找不到你 ” 你不还,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但是不可否认 你这种行为是贪婪所致!
我们要敢于面对自己的性格弱点,不对的始终不对!
一定会有人,问我捡到会不会还!
好吧,我不还,但起码我不会觉得自己挺有理,我做的不对,我贪了别人的东西!
如果不对的行为被鼓励,以后还会有一点正义吗?  请那些觉得自己不还还泡泡的人,你最起码也要认为这种行为不好,你说出来影响的是下一代,让他们认识到占有别人东西是错的!我们做不到在利益面前,保留良知,但是我们可以承认自己的“贪”  大家都这么说不好,以后的孩子们就能认识到这样不好,社会风气才会一点点改善, 不能因为现在不好的社会的环境影响,我们就对这种事肯定,环境不好,我们要改善,说人家装b的人,试问这是网络!我装给谁看?你知道我是谁?虚拟的网络谁tm还戴上面具活?!我就是发表自己的看法 仅此而已!
  会还的人,他们高大,值得我们学习!
不还的人,就是因为“贪” 只是在这种特殊条件下,你的“贪”不会造成法律后果!
不还还觉得自己很有道理,这些人,我想说请不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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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20 08:05: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白捡4000啊,主要是79的CJPP不好找啊, 好多都满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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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5-20 08:07: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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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5-20 08:08: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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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5-20 08:08: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那不是捡,人家是买的。就想司机如果愿意把车1块钱卖了,傻子才会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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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5-20 08:12:50 | 只看该作者
人家出钱买的不是白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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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5-20 08:13: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丢了
自己犯错了知道不
1两摆神兽没错?吃一堑都不能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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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2-5-20 08:14: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回复 5# 拖油瓶、打酱油


       买是买了  但那不是人家想卖   当然合同已经签了,你不还也不会坐牢,只能说被你钻孔子了,但是你能说于情于礼你都对?!你不退回可以,不还可以,贪可以,但既然做了 就应该准备好接受大家的谴责!不要一幅自己很对的样子! 也不要为自己的贪婪行为抹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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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5-20 08:23: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现在好人好像很少了吧,各位都想着这个PP要是我秒的多拉风,但是你没秒到,所以叫89哥把PP还了,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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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5-20 08:24: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超级泡泡相当于4S。   你把4S标价1元放到店里 本来说让谁谁买 但是你忘跟服务员交代 你就走了    你刚走  来了一位客人 正好看见内4S才1元 就买走了。  你走到半路想起来没跟服务员交代 又回来 一看没了  。你这难道还报警? 骂客人?  谁让你把他买走的?     就这样   2B看不懂的 我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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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5-20 08:25: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那是低价买的,不是捡的。。。两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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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5-20 08:27: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回复 8# 红尘多败笔。


    我没说买主全对,但是套用一句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别的朋友的话:还你是人情,不还你是道理!
在换句话说,在梦幻中摆错价卖东西的不在少数吧?把责任怪到买家身上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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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5-20 08:31: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脑子进水了吧,那是买的,摆错价是自己犯的错为啥叫别人承担结果,想要,泡泡两千,一千五卖回去。游戏就是游戏,游戏有游戏的规则,别扯现实,整的自己多清高,说不定现实里丫就一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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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5-20 08:33: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少去扯现实 撸主,你们那把是那个人的所谓捡钱和这个相比已经被我给驳倒了。


真心懒得驳斥你们了。

都怪我想水分却没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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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5-20 08:33: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回复  拖油瓶、打酱油


       买是买了  但那不是人家想卖   当然合同已经签了,你不还也不会坐 ...
红尘多败笔。 发表于 2012-5-20 08:14



不想卖签合同干什么
于情于理又有什么不妥你1两摆摊公开出售的,我接受这个价格买了,没强买强卖吧
别说不是想卖给89DT的,ALT+X是摆设  2000W很多?某人老公不是小几千W随便拿?从自己老公号上拿2000W安全过渡一下再还回去很丢face
自己选择了有风险的行为一旦遭遇风险就该自己承担,有求于人不要你卑躬屈膝但至少不要咄咄逼人辱骂威胁吧莫非这是你的世界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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