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gal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强身的探讨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07-5-29 13:26: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内蒙古
原帖由 日玉面小靼摩 于 2007-5-29 13:24 发表



原来人也是可以这样损的

哈哈

发现哥哥太有才了


弟弟 你说啥呢 我很认真的。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7-5-29 13:28: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原帖由 你的样子 于 2007-5-29 12:34 发表
楼主千万别学 啊  一定要等到155,全血加点,腰带衣服全10J光芒再学,然后再洗点,我就是这么学的

还要变了僵尸再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7-5-29 13:41: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早学晚学 一样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7-5-29 20:32: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原帖由 你的样子 于 2007-5-29 12:34 发表
楼主千万别学 啊  一定要等到155,全血加点,腰带衣服全10J光芒再学,然后再洗点,我就是这么学的

武器和衣服再尽量找+体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7-5-29 20:42: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先全血到155带上全光芒腰带和衣服所有装备加体再学强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7-5-30 00:52: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海南
您这么想就全体加升到155然后把全服加体最多的装备全穿上 腰带衣服全打上12级光芒  然后加上160的血FF变成僵尸再点   那加的绝对多   最好练TG  门派技能还加血呢  
我们的宗旨是 不放国每一滴血  挖哈哈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偏偏喜欢你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7-5-30 12:0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西
继续关注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7-5-30 12:27: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以前就有人建议过,全血加点到155,再穿上全血装,加上临时血再变个僵尸再学强身
然后洗全魔,全蓝装加蓝FF再学冥想
再洗成你想要的
这样的血长,蓝比LG还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7-5-30 12:40: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强身是一个百分比!
不管你学的早还是学得晚!  所达到的最终目的是一样的!(其中的过程有所区别)
  他们说得都很有道理了!特别是那个列公式出来的!

   反正强身早学晚学都一样!早学早享受!
(修炼也一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7-5-30 14:2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原帖由 名明德 于 2007-5-28 23:13 发表
所有种族加血公式
假设:
你的人物等级是:x
每级体质的成长是:1+y(1是自然成长,y是你加的点)
强身等级是:a
装备所+气血:A
装备所+的体质:B
仙族:
总气血={154+A+4。5x*(1+y)+4.5B}*(1+a%)
天 ...

你太有才了,不过没有看懂,自己认为什么时候学都是一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7-5-30 14:46: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哈哈,大家的回答真逗,嘻嘻,155级全血加点,血符变身卡,呵呵,在学强身,赞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7-5-30 14:54: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哎,应该怪网易吧。

1%是指不计强身时的血量的1%,总血量=(你基本血量+其它装备加的血)*(1+强身等级%)。网易的说明可能让很多人没搞懂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7-5-30 15:06: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一句话,支持二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7-5-30 15:49: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原帖由 你的样子 于 2007-5-29 12:34 发表
楼主千万别学 啊  一定要等到155,全血加点,腰带衣服全10J光芒再学,然后再洗点,我就是这么学的

不知道你的155级是怎么玩的~~~
极度怀疑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7-5-30 15:5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终于有头像了,吼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