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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叹、红尘 于 2009-1-1 03:59 发表 好吧.LZ不走就是大家的孙子哦.
原帖由 63013231 于 2009-1-6 04:18 发表 LG慢走不送,等你们走光了,我一个破NE号就当秒的了,每个秒300血也是血
原帖由 平江月 于 2009-1-6 04:21 发表 恩,那我就祝你慢慢玩你的单机梦幻吧,因为那时都鬼区了,你一个人5开组队玩吧。没人玩的垃圾破游戏,策划有功劳啊
原帖由 摆摊问题 于 2009-1-5 22:28 发表 发这样的帖子需要勇气,这样的帖也势必会走红,看你回贴的素质,借用你自己帖子里的话:先骂人者一辈子结不了婚,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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