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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设置]我认真写,CH请认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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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4:3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安徽
想法起因:在叶子猪看见一篇关于FZ队友骗队友的帖子。

想法借鉴:烧双合约人。

设定如下:

一、常规设定:

1、在长安设置一《租借中介人》,最好不要在驿站、双、兔子、天台、房都尉等NPC和玩家较集中的区域。(个人感觉,皇宫内就不错。)

2、《租借中介人》主要功能:为出借方和承借方提供官方中介平台。

3、租借内容:装备、宝宝、游戏币。

4.、合约由双方同意后生效,开始结算时间。(可以在任务栏出现时间倒计时)

5、所有人初始诚信度为“3”。

二、实施细则:虚构(以下称出借方为“甲”,承借方为“乙”)

1、背景:甲与乙为熟悉但不是非常亲密的朋友,经常一起活动或者FZ。乙方因过生死需借用甲方2只7红宝宝。

2、流程:甲方需与乙方组队至租借中介人,由甲方担任队长。甲方点击NPC,(出现以下对话框:1、我要借东西给朋友(装备、宝宝、游戏币);2、我要申诉;3、我要归还标的物;4、我要拿回标的物、5、我要……我点错了)选1.,(再出现对话框:1、借1天。2、借3天。3、借7天。4、借15天)选1,(继续对话框1、标的物选择。2、金钱数量)选1,这时甲乙方双同时出现对话框,对话框分左右两边,甲方点选标的物划勾(类同交易窗口),乙方这时可以看见甲方标的物是否为自己承接的标的。若是同样划勾(类同交易窗口)。双方达成意向点击确认。合约达成,出现系统对话框(恭喜你们达成合约,愿以诚待人,友谊长存!)
PS.:(若是借钱,由甲方输入金额,类同交易窗口。)

3、标的物使用限制:
(1)装备不许交易、给予(玩家或者NPC)、摆摊、熔炼、点化、分解、打宝石、修理(15天能打坏一把武器,我也没话说
(2)宝宝不许交易、放生、摆摊、合妖、炼妖、喂豆斋。(只想到这么多

4、违约责任认定:
(1)、我要申述:此项为乙方逾期不归还标的,或者长期不在线无法归还标的时,由甲方单独前往租借中介人点选,由系统强制执行收回装备和宝宝。(若标的物为游戏币时,乙方又无足额现金……厄- -~我还没想到怎么办)。承借方违约一次扣除诚信度“1”点。若不违约则不扣除不增加。诚信度为零时则不能承接或者出借任何装备、宝宝、金钱。(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要忘了,事不过三!)

(2)、我要归还标的:此项为乙方点选。(为了防止甲方不在线设置。设置此项还有一个重要作用,甲乙双方协议延长承接时间,如果还需要来一次操作就过于麻烦了。那有人说,乙方一直跟我说再延长几天,我又不好意思拒绝怎么办?这个我想,人都有一个忍耐限度,承借方一直不还,你也不用客气。点申述吧!合约的时间限制不是硬性规定,是为了让甲方的申诉有依据!这里要说下,若是我的意见被采纳,请注意,标的物若是装备和宝宝,此时乙方正在战斗中,而甲方申述,请CH考虑冲突问题。)

(3)、我要拿回标的物:这个不解释了。甲方用的。乙方还的时候甲方不在线。由系统保管。

(4)、设置出借金钱下限和上限(50W以下的金钱就不要通过这个NPC了。一个50W以下的钱借了都不还的人,我想这个朋友你也不用交了。)

三、一些想说的话。

    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发一个帖子,虽然我没有被骗过,可是这样的帖子实在看得太多,人人都在说怎么防盗怎么防骗。防盗在于自己小心,防骗呢?我小心翼翼的交朋友,那游戏还有意思吗?在心理学上,每个人都有一个防卫距离。当一个人鼓起勇气打破这个防卫距离,向自己觉得能交的朋友伸出友谊的橄榄枝,换来的却是被骗时,人心该有多凉!社会的法制化在进步,游戏的世界也可以。有人觉得这样做会伤害朋友间的友谊?错了!你真正的朋友,是会设身处地的为你着想的!这样的朋友,会主动要求与你签订合约。你放心,他用的也开心。朋友!让我们以诚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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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4:4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请不要让这个帖子沉了。不管看没看完。请帮我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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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11 14:43: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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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1-11 14:43:57 | 只看该作者
人工置顶,主意不错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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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4:4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求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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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11 14:46: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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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4:50: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没人顶。。。我自己顶~~谢谢前面顶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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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11 14:54: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看了帮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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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1-11 14:55: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有点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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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4:55: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帮我顶一个。。我自己顶一个~~顶到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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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4:58: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人工置顶……看的不回复。。。。诚信度初始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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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1-11 15:02: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顶了。不要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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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1-11 15:07: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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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5:0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画个圈圈诅咒不回复的~~画个大圈圈诅咒版主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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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11 15:09: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不错的主意,实行起来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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