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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系统税务改革预告系统是否有考虑到根本不开门只为放BB的1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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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3-21 18:0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北京
只想问一句:有没考虑到那种不开门只存放BB用的0间店?这样的店每个区都有很多吧?请策划就此问题给予说明


商会系统税务改革预告


         近期我们将会对商会制度进行调整,对每日高交易量的商店征收交易税,内容如下:

         1,此新税收机制是在保留原有税收的情况下额外增加的。

         2,召唤兽店与物品店的征收方式不同。

         3,我们根据每个玩家的收入计算其应该缴纳的税额。举个例子:如果某个玩家拥有2间召唤兽店,则我们在计算其收入的时候不会单独计算2间店,而是计算此玩家2间店的收入总和作为其总收入。

        下面是各种收入的税收比例:

         召唤兽店:

         纯收入                   税率

         500w-800w            3%

         800w-1000w          4%

         1000W以上            5%

         物品店

         纯收入                    税率

         1000W-1500W       2%

         1500W-2000w        3%

         2000w以上             4%

        4,我们收取交易税的手段将采用退税制:

         即我们将固定收取店主每一笔交易的10%作为固定税,在每天晚上商会结算的时候结算此店主本应该缴纳的交易税;然后将(固定税-交易税)返还到相应店主的店里。

        5,收取上来的交易税的处理方式:

         每天夜间商会进行结算的时候,我们会把收取上来的交易税总额的50%返还给各店主,各店主平分这50%交易税。此部分返还金钱直接放入各店主的运营资金里面。 剩下的50%交易税将以抽奖的形式返还。我们会抽出5名幸运店主,这5名幸运店主将平分这部分金钱,这部分金钱将会放入幸运店主的银行里面。(方式与寄售点卡相同)

        欢迎大家对此设置提出建议与意见。

[ 本帖最后由 新丁 于 2008-3-21 18: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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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3-21 18:12: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不上税还有钱拿  
但是别忘记还有维护费要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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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8-3-21 18:13: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如果这类店也参与进分税和抽奖,对正常开店的店主是非常大的不公平 凭什么要辛苦开店的交税养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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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1 18:15: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原帖由 7291459 于 2008-3-21 18:12 发表
不上税还有钱拿  
但是别忘记还有维护费要扣的

100%系数情况下,关门一天税是5W..不知道如果分税的话,分到的税是否就高过5W了,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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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3-21 18:16: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日本
是个非常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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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3-21 18:19: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哪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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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3-21 18:21:20 | 只看该作者
学会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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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3-21 18:23: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估计开1/1的店会很多就等天天有店倒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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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8-3-21 18:2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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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3-21 18:29: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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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3-21 18:31: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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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3-21 18:35: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策划杂净搞点不实用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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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3-21 18:39: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你们没看懂么  是说 召唤兽店500W以上   物品店  1000W以上的才能享受新税制和新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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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1 18:43: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原帖由 hehao1571 于 2008-3-21 18:39 发表
你们没看懂么  是说 召唤兽店500W以上   物品店  1000W以上的才能享受新税制和新 奖励

奖励没写明宠500W+物品1000W+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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