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电脑版官方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

标题: 约好野外单P 杀死对方人后逃跑 算逃跑么 丢人么#24 [打印本页]

作者: 缥缈の项风    时间: 2008-1-4 13:12
标题: 约好野外单P 杀死对方人后逃跑 算逃跑么 丢人么#24
我个人感觉,这应该算战术 但是这丢人么
毕竟对方拉起来后 胜负未卜

[ 本帖最后由 缥缈の项风 于 2008-1-5 01:23 编辑 ]
作者: 伪善馁人    时间: 2008-1-4 13:13

我FC
野外从来
睡BB杀人
然后兵解
作者: degronxsz    时间: 2008-1-4 13: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夜太黑】    时间: 2008-1-4 13:15
标题: 。。。
觉得方寸和龙宫可以,毕竟是师门技能,其他门派就稍微无耻了点
作者: e!悈恉    时间: 2008-1-4 13:19
标题: 回复 #4 【夜太黑】 的帖子
超极不公平`

               FC和LG跑就没事`其他跑就无耻`
作者: 莲子清若水    时间: 2008-1-4 13:29
对方死了就是战斗胜利了`!
作者: η ̄龍⒌ビ    时间: 2008-1-4 13:51
原帖由 莲子清若水 于 2008-1-4 13:29 发表
对方死了就是战斗胜利了`!

我很赞同~
作者: 小随    时间: 2008-1-4 13:55
当对方BB还在 ,只是人倒了的情况下,他完全可以用BB把自己拉起来,此时胜负还没分出来,如果你选择逃跑,这是很卑鄙的行为
作者: 初恋☆酸    时间: 2008-1-4 13:57
战术
作者: 121933775    时间: 2008-1-4 13:57
逃跑太正常了.对方假如是DT和你玩尸战.搞个宠或孩子.7000,8000血还可能会神.我是封系你说我要多久?根本懒得和你耗.你说算逃跑就逃跑吧.反正是你死了我没死.
作者: mashimaro    时间: 2008-1-4 14:01
其实我很赞同这战术
作者: 小太懒    时间: 2008-1-4 14:26
不怕名声臭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作者: 剑者梦    时间: 2008-1-4 14:27
除了我们FC和LG,最好别这样做,毕竟猪怕上树人怕臭是不是?
作者: 逝去终不回    时间: 2008-1-4 14:29
74PK的目的就是让对手掉掉经验 生生闷气  目的达到了  还挣扎啥啊
作者: ¢月痕云☆    时间: 2008-1-4 14:32
传说中的战术。。
作者: yecao123    时间: 2008-1-4 14:37
对付尸体大堂太实用了
作者: 情书    时间: 2008-1-4 14: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王帖怎能不顶    时间: 2008-1-4 14:40
帮战单对单,我放倒他一次,他吃佛光站起来了,再放倒他再吃又站起来了,再放倒我跑了 我89的DT他120+的DT
作者: minaixian    时间: 2008-1-4 14:43
你喜欢怎样就怎样
作者: ailiao121    时间: 2008-1-4 14:52
个人觉得有点小人行为#24
作者: hzlacj    时间: 2008-1-4 14:59
为什么回门派就不算无耻
作者: 孤单背影    时间: 2008-1-4 15:02
死人了,掉经验了,就够了
作者: 馨@儿    时间: 2008-1-4 17:57
对方死了就是战斗胜利了`!
作者: 残月坏坏    时间: 2008-1-4 18:01
MG的. 上次和朋友在见业PK 那边3人 我死了3次 他们也都挂了 。 正准备跑,朋友不让。
结果没守尸宠  那边拉起来就跑了.
作者: 悠悠若月    时间: 2008-1-4 19:01
都野外了,还不是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作者: 蓝¢纤纤£椠    时间: 2008-1-4 19:05
标题: £傻瓜永远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Ю
个人感觉无耻...
作者: wangzhi992    时间: 2008-1-4 19:1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破雪无痕    时间: 2008-1-4 19:13
我只知道他死了。我没死.他掉东西了。我没掉东西``
作者: hjjpanda    时间: 2008-1-4 19:18
都野外了,只要对方死就可以了
作者: 澄·橘子    时间: 2008-1-4 19:23
对于想杀的人 我会用最卑鄙的手段,杀完人就跑太正常了 如果是我就这么干
作者: ●′白起°    时间: 2008-1-4 19:30
标题: ..............................................
跑的是闹钟#409
作者: 红の狼    时间: 2008-1-4 19:32
战术,。,
作者: 缥缈の项风    时间: 2008-1-5 01:23
是不是很丢脸的行为
作者: °痕迹﹃┅    时间: 2008-1-5 01:27
个人比较赞同
作者: illuion04    时间: 2008-1-5 04:10
很无耻,既然约定野外就是2个人堂堂正正打一场,如果只是为了让对方见小白带一队人偷袭岂不是更轻松
作者: 【夜太黑】    时间: 2008-1-5 17:34
标题: 回复 #5 e!悈恉 的帖子
我是说稍微,至于FC和LG的事,你去问GM,别问我,总不能不让人用师门技能吧
作者: 也不是    时间: 2008-1-5 17:44
那叫偷袭 不要脸
作者: e!悈恉    时间: 2008-1-5 17:44
标题: 回复 #36 【夜太黑】 的帖子
道理一样`

    我喜欢情书的话`

            PK就是为了让对方见小白`     人倒了当然闪``

怎么扯到无耻了``
作者: 1117dd    时间: 2008-1-5 17:46
PK..就是你死我活的事....有什么卑鄙可言..又不是一群人偷袭.....
作者: 恋爱の冰封    时间: 2008-1-5 17:52
战术
作者: 帅哥依旧    时间: 2008-1-5 17:58
这个事情要看是什么性质的野外PK.

如果是谁也不服谁,决斗性质的单P,那就不应该跑.毕竟比的除了技术,还有个风范问题.所以不能跑.跑了就是丢人.

如果是报仇类的野外.那跑了就无所谓了.反正2面谁也说不清谁好谁坏.  双方是因为仇恨而PK,目的是挂掉对方让对方损失. 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 用什么方法都不算丢人.
作者: yy龙    时间: 2008-1-5 17:59
都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忘的地步了,还讲什么道义,对方死了就是最大的道义!!!
作者: 零下叁千度ミ    时间: 2008-1-5 18:00
兵解很正常
作者: ujmyhnyu88    时间: 2008-1-5 18:06
.............. gf
作者: ¢月痕云☆    时间: 2008-1-5 18:08
打死就好
作者: hezhe0371    时间: 2008-1-5 18:14
不怕名声臭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作者: 飘云狂风    时间: 2008-1-5 18:16
  上次和人野外。他死了三次我没跑。我死了后他直接跑了。
作者: 筱の华少    时间: 2008-1-5 18:17
混个熟脸
拿分走人
能杀掉那个人就成
120秒。。。
作者: sxxa1000    时间: 2008-1-5 18:26
不跑白不跑,跑了也白跑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120 秒,请不要灌水!
作者: 【夜太黑】    时间: 2008-1-6 09:18
标题: 回复 #38 e!悈恉 的帖子
个人观点不同,反正觉得逃跑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尤其是没跑掉
作者: 夜敲寡妇门    时间: 2008-1-6 09:29
顶下
作者: 封情√葬爱    时间: 2008-1-6 09:30
这战术不错  非常赞同
作者: _﹏^`侽孒    时间: 2008-1-6 09:39
原帖由 e!悈恉 于 2008-1-4 13:19 发表
超极不公平`

               FC和LG跑就没事`其他跑就无耻`

什么叫无耻  我把你杀了 我就赢了 你宝宝比我出手快你还可以拉活跑  

难道我一直站那把你所有的宝宝杀光 让你见小白你才乐意
作者: 「戀愛如夢」    时间: 2008-1-6 09:45
不喜欢Pk

所以不发表言论
作者: 玉琪儿    时间: 2008-1-6 10:02
如果说约好了野外PK,在自己优势的时候半路逃跑,那"约好"就没有丝毫意义了. "约好"就是要打到见小白才算胜负.

半路逃跑虽然你赢了,这和偷袭别人有什么区别.

同样是不惜手段杀死对方,如果逃跑不算可耻,那么偷袭也就理所应当了.

作者: 厚道的老实人    时间: 2008-1-6 10:16
2楼战术不错
作者: zxcvbn249214045    时间: 2008-1-14 19:22
干嘛不用 为什么网易给我们这个技能 给了干嘛不用
作者: vbvb5988    时间: 2008-1-14 19:35
原帖由 η ̄龍⒌ビ 于 2008-1-4 13:51 发表

我很赞同~

人家还有BB
作者: Rainbow¢哀    时间: 2008-1-14 19:39
原帖由 e!悈恉 于 2008-1-4 13:19 发表
超极不公平`

               FC和LG跑就没事`其他跑就无耻`

就是额...
不公平的
作者: 【夜太黑】    时间: 2008-1-21 11:57
标题: 。。。
FC和LG用的是师门技能,又不是逃跑,要说不公平就不要设置这两个技能,或者PK中不能使用就是了
作者: -猫/猫*。    时间: 2008-1-21 12:07
觉得搞死就跑,``难道等他起来搞死自己``
作者: ※紫雪公主※    时间: 2008-1-21 12:56
原帖由 -猫/猫*。 于 2008-1-21 12:07 发表
觉得搞死就跑,``难道等他起来搞死自己``

很赞同
作者: 6671921    时间: 2008-1-22 04:03
不丢人。PK嘛!又不是比武!
作者: Angela°怡    时间: 2008-1-22 04:08
超不喜欢野外PK




欢迎光临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电脑版官方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 (/)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