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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安全】密保锁---更为方便、安全的虚拟财产保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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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16:0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广东
11月3日的维护公告中,增加了这样一个新设置的测试:密保锁,不过目前还在测试阶段,只对将军令和密保卡用户开放。关于详细的内容介绍,大家请查看一下http://xyq.163.com/introduce/fz019.html  


测试区的朋友,点击物品栏的“加锁”按钮以后,会发现和以前有点不一样,多了两个按钮出来,如下图:




没错了,这个就是今天维护以后新增加的保护措施---“密保锁”。

在选择使用密保锁服务的时候,需要对角色进行全面解锁,另外,加过物品锁及金银锁的装备或召唤兽是无法再加密保锁的,需要解除以后才可以。


加锁:

可加密保锁的物品
1、装备等级≥60级且锻炼等级≥2的装备(武器或防具)
2、携带等级≥65级的且技能数≥2召唤兽(可以不是宝宝)
3、神兽

加了密保锁以后的物品,如下图所示,右上方有个很古老的绿锁:



密保锁数量限制
1、同一个角色:暂时最多同时对10件装备使用密保锁
2、同一个角色:暂时最多同时对7只非神兽的召唤兽使用密保锁
3、不限制使用密保锁的神兽数量


在加锁的同时,系统会提示还可以加锁的物品或者召唤兽的数量,如图:


这里的提示似乎有点问题,后面应该是密保锁


注意:给召唤兽加锁的时候,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需要将召唤兽改名,也就是不能使用召唤兽本来的名字。(这个对于大多数玩家来说应该没有问题,因为大多数朋友的BB都是改了自己喜欢的名字的吧)


解锁:

点击“解密保锁”的按钮以后,会出现使用密保验证的页面:

解锁成功的提示:




注意:一次通过密保(将军令或密保卡)验证后,只有5分钟有效期。只能在这5分钟内,对最多3件装备(或召唤兽)解除密保锁。超时或超过数量,需要再次进行密保验证。

具体在游戏中操作的时候,如果超出这个限制的话,将会有如下的提示:



物品、召唤兽带有密保锁后,有以下限制:
1、禁止丢弃、给予、交易、摆摊、拍卖、寄售、当铺出售、藏宝阁寄售、摧毁
2、禁止放入仓库、玩家之家、商店、炼丹炉,禁止使用分解符
3、不能当做任务物品交给NPC
4、禁止喂养可能中毒的烹饪、法宠认证、炼妖、炼化、改名、放生


大家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对于密保锁的使用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点击“解密保锁”旁边的“?”,将会有密保锁使用方面的一些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大家可以登录客服专区提交或者来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进行讨论


个人觉得这个锁确实是非常方便的,而且比起物品锁来更加安全,因为在解这个锁的时候既需要物品锁的验证,还需要密保的验证,真是双重保护啊,非测试区的朋友也可以提前熟悉一下。如果大家对这个设置还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的话,都可以提出来,我们会进行反馈的


[ 本帖最后由 灰♂灰 于 2009-11-3 16: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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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1-3 16:15: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云南


居然是沙发

这对于长期停留比武的是个很好的办法~~~~
可是:
能够打书吗?

LX的朋友不好意思了,今天分全给顶我新出的那篇帖子的弟兄了!不好意思,虽然我知道你是重复发帖!
  



[ 本帖最后由 ▇▇▇▇▇▇▇ 于 2009-11-3 16: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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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1-3 16:15: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持观望态度。


坚持一个沙发一个中国,我愿与2楼建立友好互助的邦交礼仪,我坐地板,你坐沙发,坚决不认可板凳之说
2楼的给分,让我看到你的诚意
2楼,如果你不表示出你的诚意,我将采取一定的外交措施对你施加压力,譬如盗取你的签名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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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1-3 17:15: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围观版主卖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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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1-3 17:16: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海南
哇哇哇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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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1-3 17:17: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云南
前排占位,做下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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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1-3 17:17: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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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1-3 17:17: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哈哈 看看


. 搭上了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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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1-3 17:17: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前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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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1-3 17:18: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无忧将军令。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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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1-3 17:18: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西
第N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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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11-3 17:19: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占据有利地形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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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1-3 17:2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第一页#x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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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1-3 17:2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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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1-3 17:20: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好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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