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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修改#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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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4-11 14:4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安徽
婚姻中房屋归属规则调整预告


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或者问题或者觉得哪里说的不清楚,可以直接消息我哈~

以下内容中,房屋使用权者=夫妻两人,房屋所有权者=房主;

关于结婚时的房屋处理:

1、结婚时,双方必须有一处房屋。在月老处登记时,如果没有房屋则提示需要购买,如果两套房屋则需要玩家自己协商拆掉一处。如果符合条件,则登记结婚;

2、结婚后,无房一方自动搬入有房者家中,同时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房屋所属权不变)

关于搬家:

1、搬家、拆毁房屋时,只能由房屋所有权者操作;

关于庭院、牧场:

1、扩建庭院、建立牧场时,只要对房屋有使用权,都可以进行处理;

婚姻中的房屋处理:

1、房屋使用者(非房主)可以在“建房吏”处申请转让房屋产权(消耗所有体力),2个星期内每次房屋拥有人上线都会接到系统的提示邮件。房屋拥有人在此期间内可以前往建房吏处表示反对。如果在此期间,房屋拥有人表示同意,则房屋产权即时转换。如果一直没有前去表示反对,则在2个星期结束时,房屋产权自动转换;(相当于:1、使用者提出申请;2、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内无人反对就转让成功)

2、房屋拥有者可以在“建房吏”处要求转让房屋产权,确认后房屋产权即时转换;

3、不可以同时申请转让和被转让;

关于离婚时的房屋处理:

1、主动申请强制离婚,房屋归属按照婚姻结束时记录的房屋拥有者分配;

2、任何方式离婚后,离婚判定生效时的房屋拥有者获得房屋,另一方失




藏宝阁考察期调整预告


近期将会调整藏宝阁考察器的机制,让买方可以尽快拿到所交易的虚拟物品。具体内容如下:

1,会提出一个公示期。公示期和考察期互不相关。
2,新进入藏宝阁的物品会先进入公示期,公示结束后才可以被购买
3,公示期内可设置上架(该上架不会被显示并交易),公示结束后就可自动上架并被交易
4,公示期预定为5天
5,公示期生效后将减少道具、梦幻币、召唤兽的考察期,预计减至0天。

新旧机制交替时,会进行一些临时措施
1,公示期上线时,已存在藏宝阁的物品将为已经过公示。公示期只对新进入藏宝阁的物品有效。
2,预定刚开始的5天内,公示期和考察期并存。第一批公示物品结束时再减少考察期时间。



请以届时正式公布的调整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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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4-11 14:42: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第一次站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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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4-11 14:45: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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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1 14:57: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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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4-11 15:38: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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